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潘姓男子遭堂妹指控性侵,但潘男不斷向法官喊冤,表示並無逼迫堂妹和他性交。堂妹事後也在法庭上翻供,認為潘男沒有違背她的意願,事後法官問她「當時妳是真的不要,還是說說而已」,堂妹則回「說說而已」,認為此案不符強制性交要件,判潘男無罪。

▲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潘男去年初到堂妹房間用電腦,見20歲的堂妹躺在床上睡覺,竟忍不住伸手撫摸堂妹的胸部和下體,進一步性交得逞,隔天堂妹跑到警局指控堂哥性侵,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潘男。但潘男不斷否認性侵,表示當晚是堂妹主動配合脫去衣物,雖然過程中堂妹有說「不要」,但仍配合他性交,只不過做到一半時堂妹突然喊停,他便停止動作,並無強迫之行為。
屏東地院審理時,堂妹則是更改供詞,指出和堂哥性交並無違背她的意願,當時會說「不要」只是當下的情緒反應。在一開始報案時沒有說實話,才造成堂哥遭到起訴,全案審理後,判潘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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