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56歲的黃姓男子曾犯下9起性侵害刑案,沒想到出獄後仍死性不改,向女仲介誆稱自己是土豪,將對方誘騙到租屋處性侵,之後,又假冒自己是慈濟功德會委員,以申請補助為由,將對方誘騙到租屋處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認為他惡性不輕,依強制性交與猥褻等罪判處6年徒刑,可再上訴。

▲示意圖(圖/攝影者Clara Jordan, flickr CC License )
判決書指出,黃男於2013年底出獄後,認識一名年約22歲的房地產仲介員,他竟向對方誆稱自己是擁有2億元田產的土豪,以購買豪宅與賓士車為由,將女仲介員誘騙到租屋處性侵。同年9月,他向育有一子的單親媽媽謊稱自己是慈濟功德會的委員,要替她申請補助,藉機將對方約到租屋處,並威脅「妳是要我處理慈濟的款項,還是要乖乖聽話,讓我滿足一下?」性侵得逞。
同年12月底,他到一所國小擔任代班警衛期間,認識碩士畢業的女教師,謊稱自己靈修超過25年,還向對方表示「妳臉帶綠光」,再以協助打通氣場為由,將她騙到旅館內猥褻,事後還要求對方跟他見面,否則要將錄影畫面PO網,女教師報警處理。
針對性侵單親媽媽一事,黃男全盤否認;猥褻女教師部分,他則辯稱是不慎碰到身體。台中高分院不採信,認為他惡性不輕,不能輕判,依強制性交與猥褻等罪判處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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