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富邦集團蔡家兄弟及遠東集團徐旭東,遭立委點名違反「產業與金融分離原則」金管會查出,富邦金控的董事會議上仍須副董蔡明忠的簽屬,顯見他還具實際決策權,故金管會要求富邦金2個月內改善,否則將解除蔡明忠副董職務。

▲金管會發現蔡明忠未遵守「產金分離」。
立委徐永明點名,蔡明忠身兼台哥大董事長和富邦金副董事長,而他的胞弟蔡明興身兼台哥大副董事長和富邦金董座,顯然是產金未分離。另外徐永明也指出,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同樣身兼遠東銀行的副董事長。
根據行政規定,一人不能同時兼任金融事業董事長或總經理,和其它非金融事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或職權相當之職位,藉此規範「產金分離」。
經金管會調查,發現在富邦金董事會提案來看,上頭都有副董事長蔡明忠的簽名,可見蔡明忠在富邦金裡還具有實權,因此金管會要求即日起,蔡明忠不得簽處富邦公務文件,因為副董事長屬於代理性質,不應具有實質決策權。另外也限富邦今在2個月內改善此情況,否則金管會將解除蔡明忠的職務。

▲金管會查無徐旭東不法行為。
但就徐旭東的狀況來看,金管會未發現他有任何逾權的情況,因此查無他違反產金分離的證據,故徐旭東安全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