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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菜像買藥?藥師公會不滿「中藥誰都能賣」揚言上街抗議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藥師公會全聯會今對衛福部「經營中藥從業人員」資格公告表達嚴正抗議。(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藥師公會全聯會今對衛福部「經營中藥從業人員」資格公告表達嚴正抗議。(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衛福部近日「經營中藥從業人員」資格的公告,引發藥師公會不滿。藥師公會全聯會表達嚴正抗議,將讓沒有專業藥事背景的人得以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嚴重威脅全民用藥安全,決定將走上街頭,以實際行動呼籲政府重視藥師專業。

據悉,衛福部在3月18日核釋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後段新增「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規定,讓既有的中藥房可繼續經營。引發藥師公會全聯會不滿。

藥師公會全聯會9日傍晚發出聲明,表示近年來民眾越來越重視自身健康與用藥安全,不論是西藥還是中藥,大家都希望所購買、使用的藥品安全有效、品質有保障。藥師公會全聯會針對衛生福利部於3月18日發布的衛部中字第1141860113號令表達嚴正抗議,認為該號解釋違法曲解法律原意,將讓沒有專業藥事背景的人得以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嚴重威脅全民用藥安全。儘管近期與衛福部進行溝通會議,但在對方堅持該解釋並無違法情況下,協商無果破裂。「我們深感遺憾,也決定將走上街頭」,以實際行動呼籲政府重視藥師專業、守住國人用藥最後一道防線。

藥師公會全聯會表示,根據現行《藥師法》及《藥事法》,無論是中藥還是西藥,都屬於藥師的專業執業範疇。然而這次衛福部的行政解釋,卻讓《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後段之「落日條款變日出條款」,不僅違反條文本文及立法意旨,更對經過多年專業訓練、通過國家考試的藥師極度不公。

「我們的訴求不是為了職業保護,而是每一位藥師都深知錯誤用藥的代價。」藥師公會全聯會說,當藥品可以由非專業人員直接提供給民眾時,民眾將面臨錯誤劑量、不當藥材混用等風險,全聯會說仍重申中西藥都是藥,需高度辨識與專業知識,絕不能容許「誰都能賣」的現象發生。

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表示,尊重藥師爭取自己執業範疇的想法,但中藥材要從農產品變成中藥前,需要有專業的人處理,不是中醫師、也不是藥師能去做的,這個是一個社會分工。

他說,很多民眾會煮藥膳、烹調時用中藥調味,或是節慶會使用香包、煮茅根水等,或是民眾買了花旗蔘需要加工、打粉,這些工作其實適合藥商去做,並不會侵犯到藥師的調劑權。既然出現擔心聲浪,衛福部也會在函釋部分再去做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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