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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持西瓜刀砍警察!害警右手狂噴血…竟因「喝太醉」獲減刑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男酒後持西瓜刀砍傷員警,因喝太醉辨識能力降低獲減刑,判8月徒刑。(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男酒後持西瓜刀砍傷員警,因喝太醉辨識能力降低獲減刑,判8月徒刑。(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酒後在公園教堂旁揮舞西瓜刀,警方獲報到場查看,在盤問過程中,一名林姓員警慘遭陳男持西瓜刀砍傷右手,造成手掌開放性傷口、大量流血,事後陳男遭逮捕送辦。法院審理以陳男「酒精辨識能力降低」為由減刑,但仍以再犯風險,依妨害公務罪判有期徒刑8月,並於刑期結束後,施以監護1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3年3月3日下午1時許,陳男在台中公園的思恩堂旁喝酒,並在酒後持西瓜刀揮舞,警方獲報到場查看,發現陳男蹲在地上,上前詢問時,陳男立刻拿出西瓜刀,兩名員警上前奪刀,其中林姓員警慘遭陳男劃傷右手,導致手掌出現大面積傷口、鮮血狂流,警方立刻增派支援,將陳男壓制逮捕送辦。

法院審理期間,陳男坦承有持刀傷人,但否認是妨害公務,辯稱自己遭搶劫,還被噴辣椒水,要搶他身上20幾萬的貨,自己有拿刀揮砍假警察,反控員警結夥強盜。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及密錄器後,不採信陳男說法。

法院審酌,陳男有多次酒駕前科,事發當天血液中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201毫克,已超過中度酩酊,精神鑑定顯示當下陳男辨識行為能力因酒精顯著降低,因此依刑法第19條減刑。

法官考量陳男明知警方依法執行勤務,竟持刀砍傷員警,不只妨害公務執行,還否認犯行,認為陳男不思節制飲酒,持刀傷害員警,對社會安全危害甚大,且對酒精和助眠藥物的使用態度輕率,已達酒精使用疾患之程度,恐有再犯風險,依妨害公務罪判有期徒刑8月,並於刑期結束後,施以監護1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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