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駕駛在國道上狂飆,時速最高達202公里。(圖/翻攝畫面)
一名男子昨天(30日)開車行經國道3號屏東九如路段時,踩油門狂飆,時速最高達202公里,期間還變換車道超車,影片PO網曝光後引起熱議。國道警指出,駕駛行為已嚴重違規,將調監視器及ETC電子收費門架資料追查,並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有民眾在Threads上傳一段主題為「哎呀呀,年輕人不要開這麼快!」的影片,從影片內容可見,30日下午12時41分,一名駕駛開車行經國道3號屏東九如路段時,駕駛狂踩油門,時速從156公里狂飆至最高202公里,車身因高速不斷劇烈晃動,期間駕駛還變換車道超車,同車拍攝者的鏡頭也拿不穩,影片曝光後引起熱議。
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民眾檢舉,影片中僅有拍攝車內速度及定位地點和時間,無法明確辨識該危險駕駛車輛車號,警方將先閱監視器畫面及ETC電子收費門架資料進行追查,通知該車主到案說明。
警方還說,該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等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另涉嫌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部分,將待調查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用路人超高速行駛會造成駕駛人視野大幅變窄、視力明顯減弱、心理趨於緊張,除對前方突然出現的各種危險狀況,難以即時、準確、妥善處置外,並增加制動距離、超車的衝突點及影響車輛穩定性度,嚴重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請駕駛人務必依速限規定行駛,以確保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