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基隆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拘提張男撲空。(圖/執行署宜蘭分署提供)
以承接台電工程為主要營業項目的基隆某開發有限公司,其公司欠繳營業稅、使用牌照稅、交通罰鍰、勞保及健保費等共162萬餘元未繳納,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但該公司無可執行財產,宜蘭分署追查到實際負責人是張姓男子,是將公司帳戶收得工程款全轉個人帳戶。昨天(28日)張男自被訊問後被留置遭聲請管收,張男嚇得先繳10萬元,擔保5日內繳清欠款一半,其餘分期才免於被管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人員留置張男準備進行管收。(圖/執行署宜蘭分署提供)
宜蘭分署指出,某公司欠稅162萬餘元移送執行時,公司名下並無可供執行財產,但宜蘭分署深入追查發現,該開發有限公司帳戶2019年底陸續有承接台電工程之完工資金逾600萬元匯入、2020年底亦有近50萬保證金退款匯入,匯入金額清償欠款尚有剩餘,非無清償能力。
宜蘭分署表示,公司實際負責人張男知悉欠款後並無繳納之意,反而在公司收到台電工程款當日即刻轉帳至張男個人帳戶,以致無從執行。宜蘭分署事後屢次通知張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均未予理會,遂聲請法院核發拘票,並依法限制張男出境出海。
宜蘭分署本周一(24日)執行拘提雖未遇張男,惟張男經社區管理員告知及接獲限制出境出海通知後,即聯繫宜蘭分署表示願到場說明。張男於28日上午自行到場報告財產狀況,起初仍聲稱未參與公司經營,直至行政執行官提示公司台電工程款資金轉入其個人帳戶資料後,再改稱是帳戶借親戚使用,仍無法交代資金去向。
宜蘭分署見張男仍不如實報告財產狀況,訊問依法留置並聲請法院管收,張男當場慌了,火速先繳納錢款10萬元,並擔保5日內繳清欠款半數,其餘分期付清,才免於管收。
宜蘭分署表示,針對有履行能力故不履行或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之義務人,將持續強力執行,並呼籲收到移送機關繳款書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如確有經濟困難,亦得向分署說明財產狀況後申請分期繳納,以免遭扣薪、扣存、扣車或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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