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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連署「查水表」 花蓮民政處長交保撤銷發回更裁

記者莊淇鈞/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交保遭撤銷。(圖/翻攝畫面)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交保遭撤銷。(圖/翻攝畫面)

花蓮大罷免聯署遭「查水表」事件延燒,花蓮地檢署25日搜索縣府,帶回民政處長明良臻、副處長吳俊毅、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及其他相關戶政人員,明良臻被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院裁定以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花蓮高分院今天(27日)稍早審理後撤銷明良臻交保,發回地院重新裁定。花蓮地院表示將儘速開庭處理。

花蓮地檢署指出,今年2月間接獲民眾檢舉、告發罷免聯署遭「查水表」事件,隨即分案展開偵辦,並指揮花蓮縣調查站調取相關資料。經過偵辦訊問,發現民政處長明良臻等人涉嫌發動人力對罷免民眾「查水表」,認定明良臻等人於法定職權外,違法利用罷免提議人名冊,涉違反個資法等罪嫌。

檢方表示,明良臻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今天(26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吳俊毅以30萬元交保,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2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均交保候傳。

花蓮地方法院認為,依檢察官所提證據,足認明良臻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審酌本案進度及當事人之意見,尚無羈押之必要,裁定50萬元具保,並不得與相關共犯、證人聯繫。花檢對此裁定不服提出抗告。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合議庭審理後,今天下午4時30分時裁定,明良臻案原裁定50萬元具保撤銷,發回花蓮地院更裁。花蓮地院表示,收到花蓮高分院裁定及相關卷宗後,會立即分案,至於開庭時間部分,仍待確認承辦法官後,再由該法官擇定,儘速開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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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明良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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