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楊惟甯報導

▲呂男在東吳大學校園內交易毒品。(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市一名呂姓男子,長期利用東吳大學綜合大樓內的學生餐廳作為毒品交易據點,透過通訊軟體與買家聯繫,並在校園內完成大麻販售。警方接獲線報後展開長達一年的蒐證行動,發現其販毒次數高達24次,並於突襲行動中查獲大量毒品證物。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共128年徒刑,合併執行10年,並沒收犯罪所得32萬2100元。
警方經長期監控後,掌握呂男的販毒模式,發現他以通訊軟體安排交易,並多次選在學生餐廳內交付毒品。他主要透過現金或轉帳收款,交易範圍甚至擴及校外。經過縝密調查,警方於2024年2月4日持搜索票前往呂男的住處突襲,當場查獲大麻、大麻種子、電子磅秤及毒品殘渣袋,並在其手機內發現多筆交易紀錄,證據確鑿。
同年3月,警方再次搜索,發現更多黃棕色乾燥大麻植株碎片及毒品殘渣,進一步確認其持有及販售毒品的行為。
審理過程中,呂男辯稱自己販賣大麻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持有大麻僅供個人使用。但法官依據警方提供的證據發現,呂男販毒次數高達24次,且手機內的交易紀錄完整記錄其販賣行為,直接推翻「自用」的說詞。
士林地院合議庭審理後,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24次,分別判處各5年4個月,總刑期高達128年;另因持有大麻部分,加判4個月刑期。合併執行10年徒刑,並沒收販毒所得32萬2100元。法院強調,校園毒品交易對年輕學子的危害甚鉅,為防止毒品侵蝕學術環境,須從嚴懲處,以警示社會。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