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19歲高職生,躲在連鎖超商廁所偷拍被抓包,受害者多達13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屏東19歲徐姓男高職生,去年到高樹鄉某連鎖便利商店,伏在廁所內,趁拿iPhone手機,偷拍女顧客如廁被發現,檢警在他手機查出至少13人受害,其中一人還未成年,遭聲押獲准,直到昨天被起訴,移審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
此案發生在2024年10月至11月間,徐男到高樹鄉某連鎖便利商店,並潛伏在廁所內拿iPhone手機,由上方伸向隔壁廁所,往下偷拍女顧客上廁所,直到被其中一名女受害人發現報案,並當場將人活逮。
經檢警比對,該案便利商店監視器影像,另從徐男手機內,發現至少有13名女子受害,其中1人還未滿12歲;檢方認為,他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同年11月17日收押。
此案檢方於昨天(18日)偵結,認徐男犯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照片等罪起訴,移審法院裁定10萬元交保。
對此屏東地檢署表示,對性暴力之防制,極為重視,對於兒少性剝削及侵害隱私性影像犯罪,更是採取「零容忍」之態度,針對相關案件,絕對依法嚴辦,以維護民眾隱私之權利及保護兒少身心健康發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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