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屏東報導
屏東縣一名74歲陳姓婦人,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她,去年10月間妄想分居的78歲丈夫外遇,抓姦不成後在丈夫租屋處發生口角,陳婦憤而持砧板將丈夫活活打死,事發後向警局自首。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陳婦在犯案時,精神障礙致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顯著減低,且符合自首要件,依殺人罪判陳婦8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屏東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陳婦8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陳婦患有思覺失調、憂鬰症等多項疾病,平時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有顯著減低,常與丈夫發生爭吵,且屏東地方法院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禁止陳婦對丈夫實施不法侵害行為,陳婦因此已與丈夫分居,但仍常妄想丈夫外遇。
去年10月31日中午11時許,陳父到屏東市丈夫的租屋處想要「捉姦」,因無所獲而離去,但是過沒多久又再度回到丈夫租屋處,2人因此發生口角,進而有肢體衝突,陳婦丈夫原本拿起一塊木砧板要追打陳婦,結果因老邁雙手乏力不慎掉落。
陳婦撿起砧板後,重擊丈夫頭、頸、胸、腹部及四肢多處,導致丈夫多處骨折與脫位、頭胸部塌陷,最後因顱內出血、腦腳裂傷、後腹腔出血,經送醫後宣告不治,陳婦則事發後向警局自首。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陳婦在犯案時,精神障礙致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顯著減低,且符合自首要件,依殺人罪判陳婦8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