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周姓男子,今年1月間,他酒後駕駛自小客車返家途中與謝姓女騎士發生碰撞,謝女傷重不治,警方調查後發現,周男沒有駕照,竟懸掛變造車牌上路,依酒駕致人於死等罪將周男送辦。屏東地院審理時,周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周男事後賠償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他4年有期徒刑。

▲屏東地院審理後,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周男4年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周男今年1月間酒後駕駛自小客返家途中與謝姓女騎士發生碰撞,謝女傷重不治,周男也受傷送醫,警方對周男進行酒測,酒測超過0.25毫克,警方調查後發現,周男沒有駕照,竟懸掛變造車牌上路,依酒駕致人於死等罪將周男送辦。
屏東地院審理時,周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周男事後賠償家屬達成和解,並取得死者家屬原諒,認定周男酒駕上路應負起主要肇事責任,因此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他4年有期徒刑;至於周男另涉變造車牌部分,則分案起訴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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