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因科技監控2次出現GPS定位靠近漁港警示,高院緊急拘提張綱維出庭,庭後裁定收押。(圖/資料畫面)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控掏空遠航資產35.5億,一審判刑14年。全案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高等法院2日緊急簽發拘票,將交保在外的張綱維拘提到案開庭,訊後裁定羈押不禁見。對此,張綱維的委任律師表示一定抗告。強調法官可以調閱手機定位資料,證明張綱維僅是開車行經國道三號時,經過鄰近漁港的路段,並未在漁港逗留,更無預備偷渡的行為。
張綱維的委任律師表示,法院可函詢電信公司提供手機定位資料,該資料足以證明張綱維係開車行駛國道三號,載癌末的母親到高雄市鳳山區一中醫藥行就醫。回程亦經過鄰近高速公路的塭仔頭漁港,但並未在該漁港逗留,更無預備偷渡之行為。
又如張綱維於庭訊時陳述,手機自拍報導延遲,係因為照顧肺腺癌末期、大小便失禁的高齡母親,因此晚了2分鐘與監控中心聯絡報到。法院亦可函詢電信公司提供手機定位資料,即可證明張綱維當時並未離開住所,更無惡意規避電子監控情形。
根據一審判決,張綱維除讓遠航支付民間貸款、虛列佣金支出、隱匿貸款授信條件、製作不實借貸契約移轉遠航資金等手段,使遠航財務惡化,行掏空之實,又擅自停航嚴重影響民眾權益,全部犯罪所得全進自己口袋,被判刑14年,另有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2024年10月7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是否有逃亡之虞開庭,庭訊後認為張綱維被判重刑,逃亡動機、機率大增加,裁定張綱維需戴上電子腳鐐,每週三到指定派出所報到,每天還需以手機拍照上傳打卡。
但近日高院合議庭收到張綱維的科技監控有7次出現警示狀況,其中2次的GPS定位,位置鄰近塭仔頭漁港。鑑於日前才發生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潛逃事件,高院此次不敢大意,緊急簽發拘票,將張綱維拘提到案。
訊後高院認為,張綱維所犯背信等罪,罪嫌重大,且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後仍屢次違規,情節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後續審理程序順利進行,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10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予以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