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曾姓男子去年9月騎車在市區閒晃,發現有輛車沒上鎖,竟順手將車內150元偷走。新竹地院發現,曾男是竊盜累犯,訓斥他不知悔改,判處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相當於竊盜所得金額的1000倍,要他好好反省。
法院查出,8年前,曾男犯下多起竊盜,多半是隨機拉路邊的汽車車門,沒鎖就洗劫財物;2013年也曾闖民宿餐廳偷數百元及紅酒;2015年因民宅窗戶沒上鎖,潛入竊萬元現金、相機等。2018年9月,又在沒鎖門的轎車內,偷走菸灰缸內的150元現金;車主報案,警方將曾男追查到案。

▲新竹地院法官這次重判慣竊。(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