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俐雯、吳崑榆/南投報導
南投縣草屯鎮一名男子4日傍晚騎機車出車禍,造成左手掌4公分的輕微擦傷,由於轉角不到100公尺就有醫院,一分鐘就可走到,男子卻以申請保險理賠為由,堅持坐救護車。最後等救護車抵達、處理傷口,折騰近10分鐘才到醫院,讓處理消防救護人員超傻眼。

這名年輕男子騎機車行經停車場,與小客車擦傷,人車倒地,導致左手掌擦傷4公分,男子要求就醫。執勤人員說:「學長說曾漢棋醫院在旁邊,他卻堅持叫救護車」。警方告知他,從車禍地點到位在轉角的醫院,不到100公尺,步行只要1分鐘內,但男子堅持叫救護車。救護車從距現場2公里的消防隊出發,最後包括等車抵達、消毒傷口,男子花了10分鐘才到醫院。


男子以申請保險理賠為由,堅持叫救護車,但從上車到醫院不用1分鐘。草屯消防分隊小隊長譚宇隆說:「他一定堅持叫我們消防人員送的話,保險才可以理賠。」根據醫療險保單示範條款翻新,只要有醫生診斷證明書,就能申請理賠,男子的理由也引發濫用緊急救護資源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