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41歲李姓男子,2008年時將1名落單的8歲女童帶到廢棄房屋內玩「新娘遊戲」,並用舌頭及下體猥褻對方得逞,事後李男被通緝直到去年才落網,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8月徒刑,可上訴。

▲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童原本因害怕沒將事情說出來,但李男卻在犯案隔日前往女童家經營的麵店吃飯,女童看到他後不斷躲避,其母親驚覺不對勁,追問後才得知女兒遭猥褻,急忙報警處理。
審理時李男稱不清楚有無以下體觸碰女童,但坦承有將女童褲子脫掉以舌頭猥褻下體,並說沒有強迫對方;合議庭則認為,以女童的年齡若無身歷其境,很難杜撰出受害過程,因此認為女童確實有遭侵犯,最後判李男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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