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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右2)強調,合併後股利發放不受影響,普通股預計8至9月發放。(圖/記者師瑞德攝影)
台新金控(2887)與新光金控(2888)換股合併案,經歷四個多月審查,終於獲得金管會核准。令人矚目的是,主管機關並未附加任何條件,市場對於未來新光人壽的財務穩定性產生疑慮。台新金承諾,一旦新壽資本適足率或清償能力未達標,將會依規定注資。
金管會於3月31日公告此案審查結果,確認由台新金作為存續公司,新光金將成為消滅公司,新金融機構名稱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基準日訂於2025年7月24日。
外界關心金管會未設下任何條件,是否會影響新壽的財務體質。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台新金已針對未來財務狀況完成評估,預測在15年過渡期與累計CSM(合約邊際服務)下,不太需要增資。然而,金管會仍要求台新金簽署承諾書,若未來新壽資本不足,台新金需確保資金挹注。
根據過去慣例,金管會審查保險公司併購案時,會依「五大原則」審核,包括保戶權益不受影響、資金來源合規、具備保險專業經營能力、長期經營承諾,以及具備未來增資能力。雖然這次核准案未附條件,但金管會強調,未來仍會動態監管,若有需要,將要求金控增資,確保穩健經營。
此外,市場亦關注合併後的股利發放。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表示,台新金與新光金將分別召開董事會討論盈餘分配,預計特別股股利於7月發放,普通股股利則可能延至8月或9月。他透露,去年台新金現金股利為0.6元,股票股利0.4元,今年將考慮提高現金發放比例,以提升現金殖利率。
至於換股條件,台新金將以0.672股普通股+0.175股辛種特別股兌換新光金1股普通股,新光金股東預計在7月24日取得新股。台新金財務長賴昭吟補充,辛種特別股為期3年,年利率1.665%,3年期滿後將一次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