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國瑞/宜蘭報導
行經蘇花公路的車輛若不小心發生事故,就需要呼叫拖救車拖吊,但宜蘭拖救車業者頻頻反映,認為現行法規不公平。因為執行道路救援的拖救車,被歸類在特種車輛,但是只要車子被拖救上架,拖救車就被視為「大貨車」,而大貨車行駛蘇花公路有一定限重,依規定要到地磅站過磅。然而有些車主錯估事故車重量,或是為了省錢叫小型拖救車,結果他們大老遠跑一趟拖救,回程卻因為超載被開罰單,而這罰單一罰就是萬元起跳,讓他們直呼根本是作白工。

▲車輛發生事故,拖救車就會出動前往救援。
蘇花公路一有事故車輛需要排除,拖救車就會出動,但現在司機們有話要說。
拖救車司機:「地磅站說我們超載。」、「真的很鬱卒啊。」
手上的紅單罰金高達1萬1000元,司機無奈又沉重。

▲拖救車上的車輛,被大火燒到只剩下骨架。
拖救車司機寶哥:「蛤?這樣有超載喔?」
拖救車司機寶哥18日傍晚前往蘇花公路,拖運火燒車到台北,中途到蘇澳地磅站過磅。拖救車上這輛貨車被大火燒到只剩下骨架,但車主錯估重量,導致拖救車回程超重。

▲拖救車行經蘇花公路須過磅,若超重得挨罰。
拖救車司機黃先生:「我覺得滿不公平的,因為我們這種是屬於道路救援。」
因為一旦事故車上架,拖救車的限重比照大貨車辦理。

▲宜蘭監理站股長李明清。
宜蘭監理站股長李明清:「對拖吊車輛有裝載東西,故障車輛的話,目前是比照一般大貨車,並沒有特殊除外的條件。」
交通隊小隊長賴元章:「跟大貨車一樣的檢視方式,實施載重限制檢測。」
以這張罰單為例,拖救車總重10.4公噸,最大寬限值為11.44公噸,但乘載火燒車,過磅重量變成11.86公噸。雖然僅超出420公斤,但只要超載,就以總重為計算基準,而每超出一公噸,還要再多罰1000元,一趟出車救援等於是白跑了。

▲拖救車司機寶哥。
拖救車司機寶哥:「開了紅單下去,變成我們自己要吸收啊。」
車輛限重是為了用路安全,但蘇花路幅狹小彎道多,大型拖救車移動不便,多數事故車主為了省錢選擇小型拖救車,讓拖救業者在救援與荷包之間陷入兩難。(整理:實習編輯黃于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