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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條款本月6日開始實施,上路首週就取締48輛Uber違規車輛,公路總局近日認定Uber屬累犯,將採取「一件一罰」,最快過年後即會對Uber公司開出第一張100萬罰單,第2張罰500萬,第三張則比照累犯罰2500萬,48張罰單累積高達11億5600萬元,創下交通罰鍰新紀錄。

▲不少Uber司機怕被罰,不敢上路。(圖/資料照)
公路總局指出,目前已對Uber開出「舉發單」,依照程序Uber有15天申訴期,若這期間Uber未申訴,最快農曆年後將正式開出第一張罰單,開出第三張罰單直接罰2500萬,後續罰單也是一張2500萬計算。Uber至今已被查獲48件違規,罰單金額累計高達11億5600萬元。
Uber駕駛部分,第一次可罰吊扣車牌、駕照4個月和10萬元,第二次吊扣車牌、駕照6個月和12萬元,第三次吊扣車牌、駕照8個月及14萬元,第四次罰吊扣車牌、駕照1年和16萬元,第五次以上或六個月內連續違規2次,最重可吊銷車牌、駕駛執照,並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