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迂
文創文創,這個名詞大概已經講了大概十年,特別的事情在政府的強力扶持之下,好像有了那麼一點點成長,不過說來也奇怪這文創一詞好像運用得越來越廣,從最早文創園區裡面的賣的那些文青少女們喜愛的商品,可能是一個碗、一個帆布袋或是一把椅子等等是我們最早對文創的印象,然後某天有個朋友跟你說哪裡開了間文創餐廳,裡面賣的食物也是一種文創商品,最後打開電視發現有個民宿老闆說自己開的是一家文創民宿。有那麼一點奇怪,似乎大家對於文創的想法都完全不一樣,畢竟連台灣大哥大都加入了松菸文創,不是嗎?

「文創」的全名應該是「文化創意」,那不如先談談甚麼叫作「創意」?在商業來說創意就是想到別人沒有想到的賺錢方式,像是用台灣手搖杯的香味做發想,把它做成一塊香皂,或是用漂亮的瓶子裝著冷泡茶,再不然就是強調手作的概念等等這些都是創意的一部分。我想這些東西很好理解,真正難的其實是前面那兩個字──「文化」。
甚麼叫作文化?大概在多數台灣人心中就是個文化中心、美術館或是音樂廳裡面那些不怎樣能夠吸引大眾,甚至很多時候根本是賠錢的玩意,這些玩意當然包含了視覺繪畫和音樂藝術,最多就再加上個普通的文學獎,這大概就是大多數台灣人在腦袋裡面的印象。但若要真的談論甚麼叫作文化?這個詞彙本身的意義太廣,可以說是我們所看到的東西全部都是文化的一部分,包含我們用的語言、吃的食物甚至是生活的習慣等,在社會學上面都會被歸類在文化當中,所以「文化」這個詞彙可以是一個非常廣也非常無邊無際的東西,但是我們也經常會聽到有人罵別人沒文化,這個沒文化的又是甚麼?這邊的「沒有文化」比較接近於罵別人沒有「文化資本」,文化資本一詞出自社會學家布爾迪厄的學說,所指稱的意思是知識、教育、對文學的了解、品酒的能力甚至是禮儀行為,都是屬於文化的範疇當中,換言之依照時代標準的不同,這些判別文化資本的方式也會有所不同。有句話說「飽暖思淫慾」,文化資本就有點類似這些淫慾,在馬斯洛金字塔當中完成了底部的生理和安全需求之後,才會開始往上追求社交、尊重甚至是自我實現。

▲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反過來看一下台灣社會,其實台灣社會的經濟和發展水準不錯,貧富差距比起歐美來說也好很多,生理跟安全需求可以說是絕對過關的,之後追求的就是新聞媒體中常常提起的小確幸生活,包含了周末有個假日可以愉快地出門吃吃東西或是買買東西。這些消費行為並不是單純的物質消費,所購買的午餐並不是單純的食物,上面會有擺盤、裝飾甚至最後連容器本身都很講究,於是會看到許許多多的人去拍照。這張照片呈現的不只是食物,某個層面上來說代表的是一種精神,又或者說如果沒有那些食用以外的價值,這東西不可能真正賣出去。
我們所從事的所有行為基本上都包含了精神價值在其中,一個精品包包之所以可以賣到那麼貴,是因為精神價值上面說服了我們他值這些錢。這就是文創產業要發展的目標,他們或許賣的東西跟我們在其他地方買的沒有太大的差別,不過這中間的價格差距是文創廠商必須要說服我們的,或許那些精神價值是來自於圖案上面的不同、形狀上面的用心甚至是品牌本身就是一種認同感等等。說真的台灣文創發展確實不錯,許多我認識的外國遊客到台灣之後,發現台灣有賣許多他們本國找不到、也想不到會販賣的紀念品,這點我相信有到歐洲那些觀光大國去的人都有這樣的感受,哪怕去的是羅浮宮、國家畫廊或是烏菲茲美術館,都還是一樣的老套紀念品,把那些繪畫或是骨董印在我們所熟知的那些鎖匙圈、明信片或是杯墊上面,比起台灣所販賣的紀念品來說,實在是落後不知道幾條街了。但為什麼明明是有成果的文創,在台灣卻變成一個人人都唾棄的東西?
其實從十年前左右政府開始發展這類東西的時候,一開始有許多設計師或文化工作者投入這個產業,那時的投資人對於這個新創產業也是抱著莫大的信心,但不知道為什麼,大約從這幾年開始,慢慢地開始沒有人相信文創真的能夠賺錢。原因又是甚麼?真實的原因就是台灣教育本身並沒有很強調文化價值,而台灣進入富裕社會和民主制度的時間也不夠久,大眾對於文化的了解不夠深厚,文創發展的這十年之間,已經把我們擁有的大部分共同記憶能夠發揮創意的已經差不多了,更多的東西只會讓別人覺得是老調重彈或是炒冷飯,所以當這幾年我們走進文創園區的時候,就會有種千篇一律的感受,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十九世紀末,大英帝國的藝術文化發展涵蓋了各個領域,甚至連廣告傳單或廉價房屋都有一定程度的美感,這讓第二名的德國感到非常不是滋味,就派了一些藝文工作者前去研究,慕特修斯(Hermann Muthesius)是其中的一員。在經過八年的考察後,他出版了《英國住宅》,書中談到因為英國發展藝術文化,這個沒有甚麼直接經濟利益的知識,卻作為火車頭帶領了整個英國的工藝和設計發展,也就是說那些畫作或當代藝術是有能力去影響我們所用的器物和建築,只是那些影響並不是直接可以觀察到的。於是德國在得知這個結論之後成立了德國工作聯盟,它是一個半官方機構,也是世界上第一個由政府支持、積極推進工業設計的輿論集團,由一群熱心設計教育與宣傳的藝術家、建築師、設計師、企業家和政治家所組成。當時聯盟成立時的宣言是「結合藝術家、工藝家、畫家和贊助者之力量,通過藝術、工業、技藝合作的方式,用教育、宣傳及對有關問題採取聯合行動的方式來提高工業勞動的地位。」
而在所有藝術文化當中,有幾個是屬於源頭性質的,像是文學、視覺藝術以及音樂這三個,但我們從我們各自的教育歷程中就知道,這些東西在體系中被徹底忽略了,我們的這些課程統統被拿去考試或上數學了。當整個社會氛圍對這些領域有所打壓的時候,人才很自然地就不會進入這個領域發展,而這些領域也不會有良好的品質和結果。舉例來說,很多人總是討論到為什麼日本的動畫或戲劇中的音樂總是比較好?為什麼總是可以推出相當不錯的音樂作為襯底?答案是因為大眾的音樂課不含糊,觀眾有能力去區分好與壞,這就是教育有能力逐步影響市場的關鍵。

台灣這幾年的展覽之所以會走向「大圖輸出展覽」,說白了就是這是唯一能夠在商業上賺到錢的展覽,消費者對於藝術上的追求非但沒有,反而變成追求生活上能夠看到的卡通或遊戲美術,這不是甚麼壞事,對於藝術發展來說總會有幾個人因為對這些展覽感到疲乏而最後去美術館參觀,甚至現在美術館都會展覽一些可以拍照打卡的作品,這些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商業性展覽並不是毫無價值的。而前陣子被修理得很慘的陳綺貞展覽,問題也不在展覽本身上面,最後被針對的點就是為什麼政府會選擇補助八百萬在這個展覽上面。但若從政府的角度切入的話,就會知道政府有政府的考量,他們也希望他們的錢能夠花得有效益,在展覽這件事情上面的效益就是參觀人數的多寡,而陳綺貞長期以來的形象與展覽的形象很符合,如果用陳綺貞這個品牌可以招攬到很多願意參觀的粉絲,對於政府來說,補助陳綺貞的效益比補助無名藝術家來說好很多,因此就變成今天我們所熟知的情況。
不過我想大多數的民眾不了解政府在這件事情上面扮演的角色應該要是甚麼,政府在文創這件事情上面不是要發展文創,而是要發展出「文創產業」,多了兩個字「產業」是希望這些文創工作者可以收支平衡,可以不再需要政府的幫助,這才是所謂的發展文創產業。 許多人不明白台灣的技術為什麼做不出引擎,但台灣即便有能力做出引擎,經濟利益上面來說並不划算,不如直接使用他國製造的引擎,這就是文創與文創產業的差異。舉最近特別紅的電影《屍速列車》來說,很多網友都在討論:到底台灣有沒有能力拍這樣的電影?我的答案是當然有這樣的能力和技術,但如果討論到台灣的電影產業有沒有能力擁有這樣的電影時,我的答案就會是否定的。
所謂的產業多半是建立在自由經濟的脈絡之下,以台灣目前的市場來說,沒有辦法由投資人自己興起想要拍出這類電影的契機,或許是台灣整體的市場氛圍不同。這並不是奇怪的事情,台灣商業片的主流還是在懷舊和青春上面。而那些有能力突破台灣市場主流的導演,就會往國外的影展發展,在這塊上面台灣還是有很強的競爭實力,包含李安、侯孝賢或是蔡明亮等。其實仔細發掘一下,《屍速列車》在創意上面並不是有太強大的突破,甚至在劇本上面也很平庸,但這部電影最優秀的地方就是在於它成功的模仿所謂商業電影的公式,利用那些老舊但是有用的情節一步步讓觀眾覺得有帶入感進而獲得成功,說明了這部電影在創作上面其實並不是頂尖的,比起今年韓國的另外兩部電影《下女的誘惑》和《哭聲》來說,《屍速列車》只是一部優秀的公式化電影,但這正是台灣落後於韓國電影的原因。韓國電影產業已經可以模仿好萊塢商業電影的公式了,還掌握得相當不錯,這才是需要我們好好思考的地方──為什麼台灣的電影到現在都還是以投資案的方式存在,而不是用產業上的思維來想事情?
談到台灣的文創,最優秀的反而是霹靂布袋戲,拍攝技術、音樂或藝術設計在台灣整體影視產業都是數一數二的,甚至今年也跟日本合作新的節目,交流中霹靂其實也發現了許多他們過去根本沒有機會發現的細節,像是劇本和音效的細緻程度等,這些細節都是需要時間去慢慢累積經驗之後,才有能力去發掘自己所缺乏的東西,不是在一開始資金投入的時候就會發現的,也根本不會在一開始發展的時候會去注意的事項。

▲圖/翻攝自霹靂布袋戲臉書
但為什麼我們不會把霹靂視為文創?甚至八點檔的戲劇也是一種文創,但為什麼我們不把這些視為我們的文化創意?其實我們打從心底鄙視我們的本土文化,或者我們都認為那些離我們生活太近,伸手就可以碰觸到的東西,不會被我們視為是文化的一部分,但文化不就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嗎?文化事業的發展很多都是從身邊的靈感或庶民文化中發展而來,如果我們打從心底捨棄掉這些傳統文化,也不用談論甚麼文創產業了。
政府在這十年來的文創發展是相當有成果的,從我們身邊就可以看到這些成果正在逐漸發芽,現在周末假期會有朋友找去看一些動畫展覽,大眾對於美術館的陌生程度也沒有以前那樣冷漠,我們實在不能否認文創發展確實有成果,但要令我們擔憂的是,這些成果能維持多久?台灣對於自身文化的發掘實在是太少了,對於文學、藝術還有音樂的注重也過於忽略,而這三者卻是文創的源頭,特別是文學,台灣講了很多年要發展電影、漫畫或是電玩產業,但是都忽略了這三者其實都需要良好的劇本才有機會發展,而劇本的發展仰賴的就是文學,悲哀的是講到台灣文學時,多數人也似乎只記得九把刀,台灣連文壇都還無法建立呢。
文學是所有藝術的源頭,我們幾乎所有的產業都與文學有關,拍電影需要文學,拍電視劇需要文學,搞電玩需要文學,廣告需要文學,甚至連把妹都需要幾句金句良言,許多視覺或聽覺藝術的源頭也是文學。文學是距離思想最近的一門藝術,但若從眼前利益來看,發展文學可是一點好處都沒有,因為台灣的閱讀風氣不盛,根本在產業上無法真正養出所謂的文學,甚至連翻譯文學的銷量都沒有我們想像得那麼好。於是我們又回頭去思考,為什麼台灣的文學被徹底忽視了?想想我們的國文課和歷史課,到底教授的內容是教條式的使用,還是一個思辨的開始?文學要起家必定要先有思想,有思想以後才有機會譜成文字,這才是真正的關鍵。
台灣曾經有製作人嘗試要用電視短劇來打八點檔,但或許是因為整體的節奏過於輕鬆,加上與時事的連結性太強,需要的創作能量太高,市場普遍反應不佳最後就草草了事,這類的短劇八點檔就再也沒有出現在八點檔過了。但當我們以文學的角度去思考事情時,會發現寫一則短篇的難度其實是相當高的,尤其是手上有十來個角色總是要在不同的題材上面發揮各自的個性和特質,可想而知要求的水準有多高。就像是《六人行》那樣的劇,其實要求的編劇水準反而是高的。但這並不是說台灣的八點檔編劇水準不高,而是市場不會允許他們去從事這樣的創作,我曾聊過台灣的八點檔編劇都很厲害,畢竟每天有90分鐘的劇本要寫,同時還有收視率的考驗要做,真的不是庸才編劇能夠勝任的職位,要思考的事情是,難道台灣沒有其他的戲劇能夠請得起這種編劇來寫劇本嗎?
其實台灣在文化發展上面是擁有巨大優勢的,因為台灣獨特的歷史經歷,夾在中國、美國和日本三大文化圈中,有三種徹底不同的文化在台灣深根。台灣文化混雜了中國文化、日本文化還有戰後重建的美國文化,今天我們許多生活方式還是擁有中國的價值觀在,但那些價值觀經過日本時代之後,也在台灣人身上看到許多日本文化當中才會保有的中小企業家庭老臣的概念,甚至當我們走在路上感受經濟脈動,其實感受到的是戰後美國重建的跡象。雖然這些不同的文化在台灣政治上面造成了許多紛爭,但或許就是這些不一樣的認同彼此摩擦,才有機會創造出屬於台灣獨特的文學和文化氛圍。
若真的希望文創可以有更佳的發展,我認為該注重的層面還是教育,我們應該用比較左派的教育思維去發展文學、藝術或是音樂,雖然這些科目對於經濟上來說很難有甚麼真正的成效,但這卻是不得不面對的關卡,政府也必須將補助文創虧損的金額,逐漸轉移到文學或是純藝術上面,伴隨時間慢慢發展之後,我相信這些投注下去的金額會顯現在各個領域上面,而我更相信的是當我們抽走那些補助之後,也會有機會讓文創產業變成真正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