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秦偉第四度申請假釋,仍被駁回。(圖/資料畫面)
藝人秦偉被控性侵女編劇、女粉絲、女造型師3人,判刑7年8月確定,自2020年4月間入獄服刑。根據了解,秦偉於1月間,第4度申請假釋,結果出爐,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認為條件仍不足,日前予以駁回。
秦偉一共被控性侵8名女子,當中包含女粉絲、女造型師及女編劇等,年紀最小的僅有14歲。不過案經法院審理,其中5人指控部分,因罪證不足,判無罪確定。另3女指控部分,秦偉分別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期7年8月定讞。
2024年4月14日,秦偉報到入監服刑,依規定要申請假釋需刑期過半,2024年1月刑期已過半,因此積極申請假釋,但3次申請都被駁回,1月間,秦偉第4次向監獄提出申請。
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認為,秦偉犯後至今仍未對於其犯罪行為所生之危害進行彌補,也未對被害人有任何實質補償,不符假釋要件,因此日前予以駁回。秦偉想呼吸自由空氣,恐怕還得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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