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永續新聞網
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與司法部(DOJ)於2024年3月19日聯合發布兩份指導文件,明確界定在工作場所與多元化、公平性與包容性(DEI)相關的「非法歧視」行為。

▲美國EEOC與DOJ發布新指引,強調雇主在推行DEI計畫時不得違反《1964年民權法案》第七章,以防止「非法歧視」。(圖/永續新聞網)
EEOC指出,儘管DEI計畫在企業界日益普及,但這並不改變《1964年民權法案》第七章(Title VII)所規定的法律禁令,即雇主不得基於種族、性別或其他受保護特徵進行就業決策。該文件重申,「使用配額或其他方式根據種族、性別等特徵來『平衡』勞動力組成」屬於違法行為。
DEI相關歧視的具體範疇
第一份技術援助文件《如果您在工作中因DEI計畫遭受歧視該怎麼辦》詳細說明了可能構成DEI相關歧視的行為,包含但不限於:雇用(Hiring)、解雇(Firing)、晉升(Promotion)、降職(Demotion)、薪資待遇(Compensation)、福利(Fringe benefits)
排除特定培訓、獎學金或導師/贊助計畫(Exclusion from training, fellowships, mentorship/sponsorship programs)
面試選拔(Selection for interviews)
EEOC特別提到,「排除特定員工參與導師或贊助計畫」以及「限制加入員工資源團體(Employee Resource Groups, ERGs)」可能構成歧視,特別是當這些團體的成員資格基於受保護特徵並影響員工的職業發展機會時。
特朗普政府的政策影響
此次EEOC與司法部的聯合指引被視為特朗普政府在DEI議題上的執法方向。兩天前,EEOC代理主席Andrea Lucas曾向20家律師事務所發函,要求其解釋其DEI計畫的合法性。
這一系列行動與特朗普政府自上任以來對DEI政策的強硬立場一致。特朗普總統早在第一任期內就曾簽署行政命令,試圖限制私人企業的DEI計畫,該命令的合法性至今仍在法院審理中。此外,「逆向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訴訟在近年來日益增多,許多企業開始重新評估其DEI政策的合法性。
企業界的反應與法律解讀
許多法律專家認為,EEOC的新指引表明該機構將加強對「非法DEI」的執法行動。勞動法事務所Seyfarth Shaw在其3月19日的部落格文章中指出,這些指引「為雇主提供了識別可能引起EEOC審查的DEI做法的詳細信息。」
CDF Labor Law事務所則表示:「毫無疑問,特朗普政府及當前的EEOC將積極執法,針對其認為涉及非法DEI的企業。」然而,該事務所也指出,法院是否會與EEOC的指引保持一致仍有待觀察。
Ogletree Deakins律師事務所合夥人Nonnie L. Shivers則建議企業審慎評估其DEI政策,「雖然目前尚無法確定相關訴訟的最終結果,但雇主應審視EEOC-DOJ聯合指引,以理解其法律風險與執法趨勢。」
未來趨勢與影響
隨著政府監管趨嚴,企業在推行DEI計畫時需更加審慎,確保其符合《民權法案》第七章的規定。同時,面對「逆向歧視」訴訟的增加,企業可能需要重新設計DEI政策,以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
儘管如此,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市場趨勢仍強調DEI對於業務發展的長遠價值。如何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持續推動多元化與包容性,將成為未來企業界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