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鍾文智炒作多檔存託憑證不法獲利4.7億。(圖/資料照)
連一鮑魚前董事長、摩坦利投資負責人鍾文智判刑定讞後逃亡,爆出高等法院合議庭解除科技監控卻「未送達、未公告、未宣示」,高等法院昨天(31日)召開自律委員會,決議建議將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指出,法官、檢察官、書記官都不知道的情況下,鍾文智的律師竟然知道,還可以辦交保,事情真的很嚴重,對司法的打擊也很大。
鍾文智炒作多檔存託憑證(TDR),不法獲利4.7億元,最高法院今年3月12日判刑30年5個月定讞,鍾文智隔天起失聯,也未到派出所報到,台北地檢署當晚便發布通緝,並於14日發函外交部註銷鍾文智的護照。據了解,2024年10月16日,高院法官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未予延長科技監控。據調查,高院合議庭做出裁定後,僅以「審理單代替裁定」,沒有製作裁定書送達檢察官,檢察官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未能即時抗告,才讓鍾文智脫離監控得以逃亡。

▲鍾文智逃亡前的最後身影。(圖/資料照)
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指出,鐘文智這個案子有幾個問題,一言以蔽之,就是一問三不知,一個問題,三個不知道。
1.法官不知道有沒有寫裁定原本?什麼時候寫的?不知道!如果一開始忘了寫,過了半年被抓包,才補寫一份,那判決原本就不應該寫113/10/14,逆寫日期,恐怕有公務員登載不實問題。
2.書記官怎麼會沒收到判決原本?
3.檢察官竟然不知道有這個裁定?既然不知道,就無從抗告,裁定從頭到尾沒作成,檢察官怎麼抗告?
4.一個問題,就是法官檢察官書記官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律師竟然知道,還可以辦交保、讓當事人解除電子監控設備?
林智群指出,法官案件很多,也不是全知全能,有時候判決寫錯了,或套用其他案件的稿子,人名沒改乾淨,當事人看到都傻眼,我們律師看到,頂多聲請更正裁定,大家就這樣算了,人嘛,怎麼可能都不出錯?
林智群強調,這次事情真的很嚴重,對司法的打擊也很大,司法院應該好好調查清楚,沒真相,難以杜悠悠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