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補習班聘用有前科狼師!小五女童遭襲胸 國中女學生也被跟騷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女童控訴被狼師襲胸。(圖/翻攝畫面)
立委林月琴、桃園市議員魏筠今天(26日)召開記者會,指控桃園市中壢區某補習班涉及多項違法行為,其中一名陳姓老師被控對小學女童襲胸,另還跟蹤女學生回家、傳曖昧訊息騷擾;另有一名謝姓老師則有不當管教情事,但王姓負責人僅要求2名老師賠償、離職,並未依法進行通報。
立委林月琴指出,該補習班曾有一名謝姓老師疑因情緒失控,毆打調皮學童導致全身瘀青,因涉犯傷害罪及違反兒少法,遭罰6萬元,並被列入不適任人員資料庫。此外,該補習班於去年11月聘用一名有前科的陳姓老師,陳男任職期間卻對國小五女學生襲胸、跟蹤國中女學生、傳曖昧訊息騷擾女學生,但該補習班王姓負責人僅要求2名教師賠償、離職,並未依法通報,甚至施壓師生不得張揚此事。
桃園市議員魏筠另指出,該補習班自2021年2月遭市府廢止立案,但仍非法經營長達4年,直到近日爭議爆發,才於今年3月17日重新立案。該補習班還被爆出拖欠薪資、拒絕退費,甚至有老師持球棒巡堂等離譜事件。
桃園市教育局表示,中壢區某補習班在未立案期間發生疑似陳姓教師性騷擾學生案件,教育局今年2月接獲通報,即前往該補習班稽查,經查陳師已離職。因其為未立案補習班,且聘任疑有前科的教師,已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4條規定加重裁處,前後共裁罰6次,累積罰鍰金額共70萬元。
有關性騷擾案件,雖被害人家長尚未提出法定申訴程序,但社會局皆已訪視提供協助,後續申訴確立後,若經查違法屬實,由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或性騷擾防治法予以裁罰,並由教育局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如認定為不適任人員,審認1至4年、或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教師。
教育局強調,該名遭通報性騷學生的教師,因疑似已有性騷前科,教育局將先予以列管,進一步調查結果出來前,不得任教。
▲有學生被老師爆打導致瘀青。(圖/翻攝畫面)
該補習班也曾於2024年3月間發生謝姓教師涉及不當對待學生情事,教育局接獲通報後,即依兒少保護案件處理流程辦理,經查,謝姓教師不當對待兒少,由社會局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謝師6萬元罰鍰,並由教育局召開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審認1年不得任短期補習班之負責人或教職員工。
經查該補習班原為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因故遷至現址,惟未依法完成立案,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4條規定,經教育局共裁罰6次,累積罰鍰金額共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