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53歲陳姓水電工,去年5月間在某檳榔攤喝酒時認識女子「小芬」(化名),陳男酒過三巡之際竟起色心,他將身體撲向小芬,小芬嚇得逃到附近騎樓,陳男竟在後方狂追企圖硬上,最後小芬極力抵抗,陳男才作罷,小芬不甘受辱向警方報案。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男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小芬酒後險遭陳男性侵,法官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男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從事水電工的陳男,去年5月30日深夜11時許,在某檳榔攤與友人喝酒聊天時認識女子小芬,隔日凌晨聚會結束後,他見小芬喝醉有機可趁,竟以身體撲向小芬,把她壓制在路面。
小芬掙脫後嚇得逃至附近騎樓,沒想到陳男仍不罷手,持續追逐她,再度以身體及雙手壓制,並伸手摀住她的嘴巴企圖硬上,最後小芬極力反抗,陳男才作罷,小芬事後不甘受辱向警方報案。
新北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陳男事後已與小芬達成和解,因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男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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