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一名國小桌球隊男教練,涉嫌對4名未滿14歲的女球員性侵、猥褻。從去年5月開始,男教練以假藉試穿球服、加強訓練等名義,先後帶5名少女到摩鐵開房間,對其中4名女學生伸出魔爪,不但手摸胸部、舌吻,還猥褻對方下體,現在法官依對未滿14歲幼女性交與猥褻罪名,判他要吃7年牢飯!

▲國小桌球隊女學生遭狼教練猥褻。(圖中人物與當事人無關/資料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60歲男教練是學校工友兼任,在女球員眼中是個暖男,只要隊上有人需要幫忙,他都會伸出援手,就像父親一樣照顧。但他卻利用女球員對他的信任,以球隊訓練、試球衣、收為乾女兒等理由,帶她們上汽車旅館。
去年5月14日,男教練開車載著2位女球員到汽車旅館,他拉著其中一名女球員的手,教她用自己的手按摩自己的胸部,接著親吻對方。7月26日,男教練又帶同1名女球員去開房間,這次更大膽的撫摸女學生的下體、親吻胸部,還用手指進入對方的陰道口性交。期間7月19日也有另名女學生被帶去摩鐵猥褻。同年8月8日,男教練換對另外2名女學生伸出魔爪,竟叫她們輪流去洗澡,然後對她們進行猥褻,前後共計有4名少女受害。
這4名女學生全都未滿14歲,一審原判5年有期徒刑;二審改合併重判7年。事件爆發後,這名桌球教練也馬上被校方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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