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MyGonews「這情況」應視為遺產 併入遺產總額申報

文/方暮晨/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配偶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贈與配偶以外之他人財產未超過當年度免稅額244萬元(2009年1月23日至2021年度為220萬元),亦免徵贈與稅。但為避免被繼承人生前透過贈與方式移轉財產,規避遺產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祖父母等人之財產視為遺產,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或特定近親之財產,應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圖/翻攝自買購房地產新聞)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或特定近親之財產,應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圖/翻攝自買購房地產新聞)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2019年間將出售名下土地所得價款於同日轉帳2,000萬元至其配偶帳戶,因贈與配偶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甲君未申報贈與稅,嗣甲君於2020年6月死亡,該贈與配偶2,000萬元為甲君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應視為遺產,因繼承人未併入遺產總額申報,經該局查獲予以併入核計遺產總額及補稅處罰,經該局向繼承人解說相關法令,案經繳清稅款未再爭訟。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時,若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對配偶或特定近親有贈與財產情事,須注意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以免遭補稅處罰。

【本文獲得「MyGonews」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外稿
【三立新聞網免責聲明】

本文為「名家專欄」授權文章及圖片,以上言論及圖片不代表本台立場。

作者簡介
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網是專業不動產、房地產網路新聞傳媒,編制專業採訪、編輯團隊,每日提供全台及海外最新房產訊息、系列報導 等,將房地產新聞、房地產投資、房市行情、預售屋、新成屋、中古屋,快速傳遞給全球華人。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台股恐慌跳水?官方來救市 證交所今早8點宣布護盤措施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