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葉姓婦人不滿要進入因醫院急診室時,被護理師要求提供身分證字號進行實聯制,開口辱罵護理師「垃圾鬼」、「垃圾雞」等語,氣得護理師提告,葉婦也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罰葉婦9000元,得易服勞役9天。可上訴。

▲葉女拒絕護理師進行實聯制,辱罵「垃圾雞、垃圾鬼」等語。(示意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4月間某日,葉姓婦人喝醉酒到馬偕醫院急診室外,被陳姓女護理師攔下,要求葉婦提供身分證字號,以進行實聯制。但葉婦拒絕,還對陳女咆哮「垃圾鬼」、「垃圾雞」等語。事後陳女提告,警方依妨害醫療罪將葉姓婦人送辦。
葉姓婦人強調,她坦承有罵女護理師,但是因為當時喝醉酒了,才會說這些,但沒有罵「FXXX」等語,不過檢方勘驗現場錄影光碟,認為葉女所言不足採信。
但陳女雖是醫事人員,不過所謂執行醫療業務是針對醫護人員對病人診察、用藥等,陳女僅是在急診室外要求葉姓婦人出示身分證件,與實際醫療行為無關,因此檢方僅依公然侮辱罪起訴葉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