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崑榆、陳秉豪/苗栗、南投報導
花公帑蓋的停車場卻變成蚊子館。位在南投名間鄉的立體停車場,當初花2.7億興建,三年營收卻才92萬,前兩任鄉長又捲入停車場收回扣弊案,如今委外招標改蓋飯店,十年權利金432萬,一年等於43.2萬,引發民眾質疑,鄉公所便宜出租解決燙手山芋。另外苗栗竹南立體停車場,因為部份變成公園、里民活動中心,所以交通部要追回補助款900多萬,公所得分四年攤還,但不論蓋的費用,還是還中央的補助款都是全民買單。

木椅、涼亭、綠樹明明是公園設施,卻出現在苗栗竹南立體停車場裡。

仔細看看,一整棟立體停車場,二樓是活動中心,一樓一半是公園、一半是機車停車位,來到地下室一樓、二樓分別是汽機車的停車場,使用現況與當初興建計畫不符,交通部與營建署一看,氣得要求鎮公所繳回900多萬補助款。

苗栗鎮公所路燈管理課長林李昌:「這些錢目前是用我們鎮的錢,來做一個支應。」

鎮公所沒錢,補助款得分四年攤還,一年2百多萬,但不論是蓋的錢,或還中央的補助款,都是全民買單。亂花公帑情況,也發生在南投名間鄉立體停車場,鋼筋混凝土結構看起來頗氣派,沒想到卻鐵門深鎖,閒置荒廢變成蚊子館。民眾說:「來這邊玩的人也很少,(記者:所以就是來這邊買東西就走了?)對呀!」

當地停車場花2.7億興建,民國89年底完工營運三年才收入92萬,加上前兩任鄉長又捲入停車場收回扣弊案,如今委外招標改蓋,結合商場的飯店,十年權利金432萬,一年等於43.2萬、一個月3萬多,未免太便宜。

民眾:「租出去的租金太便宜了,不符成本啊!」
民眾質疑,鄉公所便宜出租解決燙手山芋,認為各鄉鎮應該檢討立體停車場的存在價值,否則一棟棟的蓋,公帑亂花後都用不到,根本在浪費人民的納稅錢。(整理:實習編輯何昭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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