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屏東報導
2018年10月間,屏東一名吳姓男子,因跟吳姓包商有債務糾紛,於是帶著方姓及張姓2名友人,直接到工地向吳姓包商催討欠款,不料雙方卻發生爭執,吳姓包商不滿吳男催討多年,竟開車到車衝撞吳男一方,結果方男因閃避不及,當場被撞倒還遭車子輾壓身亡,屏東地院審結,依殺人罪判處吳姓包商14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可上訴。

▲屏東地方法院。(圖/翻攝google)
據了解,前年10月27日上午,吳男帶著方姓及張姓2名友人,到工地向吳姓包商催討欠款,雙方當場發生衝突,吳姓包商趁隙跳上汽車,發動引擎倒車衝撞,結果站在後方的方男閃避不及,被撞倒後還遭輾壓、傷重送醫不治。檢方調查後,認為吳姓包商撞死方男後,還持棍棒追打帶人來討債的吳男等人,且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案經屏東地院審理,認為吳姓包商漠視他人生命、惡性重大,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