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從7月1日起開車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路口時,若不禮讓攜帶手杖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先行通過,最高可罰新台幣7200元。行政院長蘇貞昌今(3)日也在臉書及官方LINE群組提醒這項新制,且透過長輩圖溫心提醒「看在牠(導盲犬)的面子上,讓您讓一下」。

▲行政院長蘇貞昌3日也在臉書及官方LINE群組溫心提醒「看在牠(導盲犬)的面子上,讓您讓一下」。(圖/翻攝蘇貞昌臉書)
根據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若遇攜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障功能者未禮讓,須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從7月1日起實施。
蘇貞昌今天上午在臉書及官方LINE群組提醒表示,即日起,行車不禮讓攜帶導盲犬或持白手杖的視障者,罰款加倍為7200。
蘇貞昌也提醒說,平日若在路上遇到視障者帶著工作中的導盲犬,也請記得「三不一問」原則「不餵食、不干擾、不拒絕,要主動詢問視障朋友是否需要協助」,讓社會更友善,我們都可以從自己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