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網紅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丈夫黃博健以及公公黃立雄吸金潛逃,8日從美國入境加拿大,據傳已提出「難民」申請,準備長期滯留加拿大,對此移民署針對此事則表示「不便回應」。
貴婦奈奈與丈夫黃博健創立「杏立博全」醫美診所,去年惡性倒閉捲款10億元潛逃出境,據傳入境加拿大後,向政府提出難民申請;對此,移民署指出,「難民法」草案於105年7月14日經立法院一讀通過,目前尚待院會完成二、三讀立法程序。
移民署指出,根據「難民法」草案及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針對難民的定義,難民為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因戰爭或大規模自然災害被迫離開其原國籍國或原居住國,致不能在該國生活或受該國保護者。
或因種族、宗教、國籍、屬於特定社會團體或持特定政治意見,離開其原國籍國或原居住國,且有充分正當理由恐懼受迫害,致不能受該國之保護或因該恐懼而不願返回該國者。
而至於捲款潛逃的貴婦奈奈等人是否符合加拿大難民的申請資格,移民署則表示「不便表達評論」。

▲移民署針對貴婦奈奈等人是否符合加拿大難民的申請資格表示「不便回應」(圖/翻攝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