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36歲的張姓男子,去年3月6日晚上6點多,他騎機車到妻子工廠準備接其返家,因妻子臨時有事,延誤1小時下班,他在等候時看到一名落單的高中女生經過,竟然尾隨對方進入巷道,並從後方環抱女學生,不但強摸下體和胸部,甚至還企圖強脫衣褲,幸好女學生叔叔正好開車經過目睹,當場抓人扭送派出所。

▲男子因對女學生襲胸,妻子怒和他離婚。(圖/示意圖/資料照)
張妻當晚7點多下班時,沒見丈夫在門口等,打電話才知悉丈夫竟對高中女襲胸,她趕到派出所飆罵丈夫「不要臉、今晚別回家了」,之後張男獲交保後,妻常嫌他「手髒」,開始先是分房睡,隨後便獨自搬出居住,8個月後和他離婚。法院審理時,張坦承因為覺得女學生長相清秀,胸部豐滿,才會一時迷糊鑄錯,已和女生家屬和解,法官判其1年9個月徒刑、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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