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建志、張浩譯/新竹報導
喝了酒還開車回家,遇到員警攔查,沒想到他一路開車狂飆給警察追,還被追進社區地下室,被員警上銬帶回警局酒測送辦,但法官卻站在酒駕男這邊說員警沒辦法證明他是要落跑逃逸, 而且未經同意追入住家地下室,所以判定男子無罪。

▲男子酒駕拒檢,開車逃逸。
員警懷疑前方駕駛喝酒開車,想將他攔下來,沒想到對方一路加速逃逸,警車在後面狂追,就這樣一路追回家下了地下室,員警隨後趕上,堅持要對他酒測。2016年8月新竹一名張姓男子喝了酒還開車回家,遇到員警在後方查他的車牌,發現男子疑似有酒駕前科要上前盤查。

▲警方對男子施行酒測。
張姓男子被追到家之後對員警表示,這是我家,我可以拒絕酒測,警察認定他拒測,沒想到男子對員警爆粗口,被上銬帶回派出所,酒測值達0.53,依照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但法官判定男子無罪。新竹地院庭長魏瑞紅:「侵害憲法保障人民行動自由及隱私的權利,採證程序違法,所以判決被告無罪。」

▲新竹地院庭長魏瑞紅。
法官認為,兩名員警無法證明張姓男子酒駕逃逸,而且警察追入住家地下室,已經屬於私人領域,沒經過屋主同意不符合程序,不法取得的酒測值也禁止使用。法界認為,判決是希望警方依法蒐證取締酒駕,以公共場所或是道路為主,避免爭議。

▲法官認為警方採證程序應符合規定。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