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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人邊騎車邊滑手機而「深吻」公車意外,騎士因行車使用手機違規,遭罰1000元的罰單。有民眾問到,那如果騎車用手機導航可以嗎?對此,彰化縣警察局表示,民眾只要是在行駛狀態包含等紅燈有在操作手機,如衛星導航、耳機麥克風接收及撥打都算違規。

▲騎車滑手機慘撞上公車屁股(圖/爆料公社)
汽機車駕駛人必須保持行車心神專注,不過手機行車導航方便,坊間汽、機車手機架熱賣,究竟若把手機固定在汽車儀表周邊,或是機車照後鏡,開啟衛星導航,不去撥打或接聽,這樣算是使用手機嗎?

▲手機架琳瑯滿目(資料照片)
據《聯合報》報導,交通隊二組組長蕭汝上對此指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1條之1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人處1000元罰鍰、慢車駕駛人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民眾只要是在行駛狀態包含等紅燈有在操作手機,如衛星導航、耳機麥克風接收及撥打都算違規。

▲開車不可拿手機(資料照片)
不過也有員警認為,法規是指「以手持方式使用」才算違規,也就是手機拿在手上才算違法,一般已固定,放在手機架上的,其實並不違法。不過,為確保行車安全、維持專注力,汽機車駕駛應先於路邊停靠且熄火後,再使用手機或撥接電話。(編輯:王呈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