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凱中、官有紘/台北報導
遇到惡房客不肯搬走難道無能為力嗎?一般的租賃契約並沒有強制驅離的法律效益,像是台中有一名房東不想再續約,沒想到房客不但不搬還放鞭炮示威、拆看板,房東無奈又害怕,但卻趕不走房客。其實可以將租賃契約拿去法院公證,並加上強制執行約款,若真的遇上惡房客就能強制搬離。

▲惡房客讓房東無奈又害怕。
房東租房子以為簽契約就能萬無一失,但若是沒有拿到法院公證,遇到惡房客實在很難趕走。租賃契約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但其實沒有強制驅離的法律效益,像是租約到期房東不想續租,結果房客不但不搬還放鞭炮示威、拆看板,房東無奈又害怕,但卻趕不走房客。

▲惡房客不繳租金還反咬房東。
房東王媽媽:「拿第二次了,他拿第二次,昨天叫一個兄弟,那天也叫他應該是他表兄弟來踢板子,我老公那麼老了也是快70歲,他推他我就嚇到。」還有房客不繳租金把房子弄得髒兮兮,房東強制斷水斷電,沒想到對方反蒐證、報警提告,房東租屋如何保障自己?最好到法院公證契約。

▲律師表示未公證較難請房客搬離。
律師康瑋庭:「房屋租賃契約沒有經過公證的話,房東如果是要請房客搬離的話,是需要再經過訴訟程序,這個訴訟程序就比較曠日廢時。」

▲租賃契約公證加上強制執行約款可強制驅離惡房客。
房東和房客簽約後要雙方一起到法院公證,並加上強制執行約款,付等比例公證費,若是租賃契約期滿,房客賴著不走就可強制驅離。房東房客租房子雖是兩全其美,但就怕有個萬一,單憑薄薄一張契約,恐怕很難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