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板橋一名29歲的蘇姓男子,今年11初逛到一間服飾店時,對店內正妹女店員一見鍾情,竟連續兩個星期天天到服飾店報到,且每次一待就是1個多小時,女店員忍無可忍,求助鄰店老闆將蘇男驅離,沒想到蘇男竟暴力相向,新北地院昨(28)日依傷害罪嫌將蘇男起訴。

▲示意圖(圖/資料照)
蘇男為了接近該名正妹店員,不但天天到服飾店報到藉機攀談,甚至還摟對方的腰、摸她的頭髮,讓女店員心生不快,向隔壁眼鏡行向老闆黃男求助,希望能將他勸離。等到蘇男再度回到店裡時,黃男走進服飾店內要求對方離開,不料,此舉卻惹怒蘇男,反嗆「我有人身自由,憑什麼要趕我走?」雙方爆發口角,蘇男竟對黃男揮拳洩恨,導致黃左眼眶、左臉頰挫傷、血腫等傷勢。
對此,蘇男到案後供稱,是對方先做勢要動手,他才會出於自衛反應展開攻擊,不過,針對「是否喜歡女店員?」、「有沒有偷摸人家?」等問題,蘇男則不願回應,因當事女店員不願提告,新北地檢署將他依傷害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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