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燒車釀26死(圖/資料畫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發生在7月19日,中國大陸遼寧大連旅行團,24人到台灣旅遊,回程時在國道二號機場連絡道發生火燒車,導致24人和領隊駕駛共26人燒死意外,由於火災鑑定報告出爐,傳出檢方近日將偵結。
根據「聯合報」報導,檢調幾乎已經排除電線走火,可能認定駕駛蘇明成灌醉自己,再以汽油縱火。檢方可能把蘇明成列殺人罪被告,但由於蘇明成已經死亡,因此也只能用不起訴結案。
檢方調查掌握,蘇明成購買5瓶汽油證據,加上駕駛座旁走道二處階梯都採集到汽油,以及起火點確定在駕駛座附近,懷疑他將兩瓶汽油放在走道,
另外沒有發現有電線短路走火特有的熔珠現象,所以幾近排除電線走火意外。
另外檢方發現蘇明成酒測值達1.075毫克,幾乎達爛醉程度,懷疑他是在陸客離台前購物行程的兩小時內灌醉自己再上路,加上他生前曾打電話給友人抱怨被判5年,遺體體內又有高酒精濃度,因此懷疑蘇明是引汽油自殺,還拒開前後門,讓全車無法逃生。
其實辦案人員也說,因為全車都罹難,沒有目擊證人,監視器也沒拍到車內情形,因此只能靠查出的片段拼湊,真相可能只還原8成,無法百分百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