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判元配需交出6萬多坪的高爾夫球場土地給小三。(示意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賴姓女企業家愛上一名已婚陳男,甘願當他的小三,前前後後借給陳男本金加利息共高達10億元,後兩人協商將新竹一塊市價約8億元的6萬多坪土地過戶給賴女,但陳男卻將土地過戶給元配。陳男死後賴女提告欲討回土地,新竹地院判元配需將土地過戶給賴女,並另外賠償1億元。
賴女在民國82年認識已婚陳男,相處後愛上他甘願當他小三。還向她借貸大量現金,並稱會將自己與友人一同開設的高爾夫球場價值8億元的土地過戶給她,結果陳男卻是將土地過戶到元配及元配的朋友名下。
民國102年陳男過世後,賴女才發現土地早已不在陳男名下,決定提告奪回屬於自己的東西。元配質疑,字據是民國91年10月立下,為何等到10幾年後陳男過世才主張討回。但是新竹地方法院認為,雙方有借貸關係,判元配需將土地交出,另賠償1億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