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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錄下性愛片!趕在兒子睡醒前完事 水電工急推倒人妻嘿咻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水電工與人妻在住家客廳發生性行為遭判賠3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北水電工與人妻在住家客廳發生性行為遭判賠3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1名人妻小萱(化名),先前因打遊戲與水電工阿豪(化名)網戀,還前往對方三重住家見面,阿豪急喊:「趕快做那件事!」,否則自己在房間睡覺的兒子即將醒來,兩人進一步發生性關係並拍下性愛片,事後小萱丈夫發現妻子出軌,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阿豪侵害配偶權屬實,因此判他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萱丈夫主張,他與妻子在2020年結婚,兩人婚後育有1子,原本婚姻生活美滿,直到2023年11月時,妻子態度轉為冷淡,隔年1月間,妻子竟變本加厲,經常將小孩託給自己妹妹照顧,外出時間明顯增加,就算妻子待在家中,亦會躲在角落講電話。

小萱丈夫還說,去年1月19日,他忍不住質問對方,妻子才坦承打遊戲時結識阿豪,兩人不但以老公、老婆互稱,還有許多充滿性暗示的對話內容,妻子進一步寫下悔過書,並坦承自己與阿豪發生性行為,過程中還拍下性愛片,讓他心情受到極大打擊,遂對阿豪提告求償100萬元。

阿豪辯稱,兩人剛認識時,小萱自稱是單親媽媽,直到2023年11月18日,他才發現對方已婚;小萱丈夫提出的性愛片,影片男子亦非他本人;2024年2月19日及20日,小萱還發送自己被丈夫家暴及索討金錢的照片和訊息,足見兩人婚姻原本就充滿問題。

小萱證稱,去年1月3日,她和阿豪發生第1次性行為,兩人在三重區某摩鐵待了3小時,後來阿豪趕到學校接兒子下課;3天後她搭捷運到三重區,再步行到阿豪住家,由於對方兒子在房間睡覺,阿豪就說:「趕快做那件事!」,不然再晚一點兒子就會醒來,自己父母也會回家,阿豪還說:「很久才見一次面,希望有影片可以想像」,她才答應對方拍攝性愛片。

法官認為,阿豪得知小萱已婚後,仍與對方互傳訊息,內容提及「老婆你怎麼那麼可愛」、「我們天生一對」、「我一直都很愛你,我的姐姐」、「我很香好嗎,上次不是聞過了,嘿嘿」、「香呀,我超愛聞妳的~」等字句,還進一步發生性行為,明顯侵害配偶權,審酌阿豪為水電工,月薪約4萬元等情狀,判他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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