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施姓男子慘摔,右側膝蓋、右小腿及右足踝擦挫傷跟血腫。(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議員徐立信議員接獲陳情,指稱松山警分局陳姓警員將警車停在機車停等區,在完全不注意路況,突然開車門,導致1名騎乘機車的施姓男子慘摔,右側膝蓋、右小腿及右足踝擦挫傷跟血腫,事後陳警並未被開立罰單,調解期間更以簡訊嗆聲:「對這種『了無新意』的方式,有什麼好生氣的!一個『只知道向他人要錢』、『不勞而獲』的人,不值得我花那種心思去生氣」。松山警分局表示,對此致歉,案件尊重司法調查結果,秉公處理。
徐立信表示,根據施先生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2024年11月11日晚上六點半,正值下班交通尖峰時間,施先生騎乘機車行經民生東路四段,1輛警車突然打開車門,他反應不及撞上,發出碰然巨響、摔到右側膝蓋、右小腿、右足踝擦挫傷、血腫。
施先生說,陳員並沒有維持車禍現場,或進行任何紀錄,他懷疑陳員為了「破壞現場」,隨即以肇事的警備車送他就醫。兩人在調解過程中,施先生指控陳員毫無誠意,更以簡訊嗆聲:「對這種『了無新意』的方式,有什麼好生氣的!一個『只知道向他人要錢』、『不勞而獲』的人,不值得我花那種心思去生氣」。
徐立信發現,車禍現場圖的問題更多,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18:32:04~05清楚看到,警備車整輛違規停在機車停等區前方,接近民生東路四段和民生東路四段112巷路口旁的紅線(民生東路四段108號前),現場圖卻刻意畫成車體大部分在機車停等區後方。現場圖指B機車及C機車都已移動,唯獨停在紅線旁的肇事警備車,載傷者就醫「沒移動」?不只現場圖不實,涉嫌刻意坦護陳員。
徐立信表示,警方自己人違規開車門竟未開罰單,加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涉嫌造假,不只偽造文書,還有圖利罪問題。台中警員光是改單就被起訴圖利,更何況是不開單?
松山警分局對此表示,一、同仁用車疏忽,造成車禍致施民受傷,謹此致歉。二、車禍後同仁第一時間先將傷者送醫,並將車輛移置安全處所,避免二次事故發生,後續為求公允由第三方信義交通分隊協助處理,肇事結果初步分析同仁為100%肇責,傷者並無肇責。三、車禍如達成和解,可免去雙方訴訟負擔,本案雙方初步有意和解,但調解過程中,同仁認為施民提出賠償金額和原先提出金額增加太多,因此有產生口角爭執,未能達成和解。四、本案因施民已向法院提出訴訟,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本分局將尊重雙方訴訟權益及法院偵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