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卓姓男大生約劉姓男大生在文大後山談判,卻持西瓜刀砍人。(資料照/翻攝自Thread)
醒吾科技大學卓姓男大生被控與文化大學劉姓男大生相約後山談判,卓男卻持西瓜刀朝劉男猛砍,造成劉男手部多處刀傷,卓男自己也掛彩,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15日一審宣判,改依重傷未遂罪判處卓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需接受保護管束,並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全案源於卓男及劉男和1名女網友因電玩遊戲結識。某日女網友向劉男抱怨多次遭卓男言語性騷擾,劉男因此肉搜卓男,並透過臉書私訊卓男母親告狀「妳兒子都在騷擾女生」,氣得卓男約劉男在文化大學後山見面談判。
2024年12月18日,劉男赴約,沒想到一見面,卓男就拿出一把西瓜刀朝他猛砍,2人都掛彩。卓男被隨後趕到的員警逮捕,士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卓男強調是ㄧ時衝動,並非預謀。卓男的委任律師也表示,已賠償對方18萬元完畢,且劉男傷勢僅2至3公分撕裂傷,不構成殺人未遂,請求法官從輕量刑。士院15日宣判,改依重傷未遂,判處卓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需受保護管束,並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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