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女房仲短短3年靠賣不動產賺3億,欠稅2千餘萬不繳,最終遭管收。(示意圖/資料畫面)
新竹一名從事不動產銷的女房仲2007年至2009年,3年間銷售額高達2億餘元,但女房仲逃漏營業稅,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遭國稅局查獲,需補課各該年度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並裁罰,但該女逾期未繳,經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還滯欠2294萬餘元,向法院聲請管收,最終經2次抗告,終於將女房仲送進管收所。
新竹分署表示,該名女房仲2013年7月間就接獲國稅局通知須到案說明,女房仲於收受國稅局通知後,所掌控的人頭帳戶仍有大筆金額進出,自2013年至2017年間,單筆提領100萬元以上之交易紀錄共11筆;甚至在2013年11月間收受營業稅違章核定稅額繳款書後,當天還從帳戶匯出約469萬元。
女房仲在2015年被拘提到案,雖辦理分期,並由親友任擔保人,然義務人其後又在擔保人之不動產上設定虛偽高額抵押權,顯已構成「隱匿、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等法定管收事由。
新竹分署2021年5月間通知該女到案,不過,該女對資金流向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因此,新竹分署將其留置,並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管收,卻遭駁回。最終,新竹分署提起2次抗告,終於在今年1月間由新竹地方法院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將該女送入管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