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針對移民署要求中配繳交喪失原籍證明,梁文傑9日表示,陸委會支持移民署依法行政。(圖/記者蘇晏男攝影)
內政部移民署近日通知許多已取得台灣身分的中配,限期3個月內繳交「經海基會驗證的喪失原籍公證書」(喪失原籍證明)。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9日)表示,這是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無關言論尺度,陸委會支持移民署依法行政,若因有些中配來台年代久遠,如果有有困難或是特殊情形,陸委會鼓勵可以打移民署專線等。
梁文傑9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被問及,移民署要求中配補件喪失原籍證明,但有些中配認為3個月時間太短,且中配言論尺度如何拿捏?梁回應,這跟中配言論尺度沒有關係,這個是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在兩岸之間只能有一種身份,不能兩邊的身份都取得。
梁文傑說,那所以移民署現在是依法行政,陸委會也支持,但因為有些中配來台灣年代久遠,所以如果有些個案有困難或是特殊情形,陸委會鼓勵可以打移民署的專線,或到移民署電子信箱留下個人狀況跟聯絡方式,陸委會個案審查,有什麼困特別困難的地方,陸委會會特別來處理。
至於有無接到相關電話?梁文傑說,非常多且各種理由都有,陸委會也會一一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