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要求部分在台定居陸配補件「喪失原籍證明」,有些當事人時隔多年才被追件,造成困擾。陸委會表示,支持依法行政,對於有實際困難案例,政府將提供必要協助。

▲內政部移民署要求部分在台定居陸配補件「喪失原籍證明」,對此,陸委會表示支持。(示意圖/資料照)
內政部移民署清查後發現,部分在台定居陸配未繳回喪失原籍證明,限期必須補繳,造成民怨反彈。立委沈伯洋8日也在社群揭露接獲數起陳情,有些陸配來台超過20年,現在才被追繳,相關文書資料遺失,目前也難赴陸處理、申請。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8日晚透過新聞稿表示,基於兩岸單一戶籍制,中國大陸人民取得台灣人民身分時,必須提出喪失原籍證明,大多數人均遵守法律提出。內政部移民署要求尚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者補件,這是政府依法行政,給予支持。
陸委會指出,對於部分陸配與其家人反映當事人年事已高、在台設籍多年、難以返陸處理、取得法定文件等狀況,政府今天召開跨機關會議研商,對於有實際困難個案,將提供必要協助。
陸委會提到,內政部移民署即日起設置服務專線及電子信箱,提供有需要的民眾即時反映窒礙難行處,陳情人留下聯繫方式後,將會針對各個個案所反映的具體意見逐案處理。
陸委會呼籲,當事人接獲公文通知後,若有前述困難情形,可向內政部移民署反映,只要在法律賦予主管機關權責範圍內,政府一定會積極協助每一個案,政府在落實相關法律規定之餘,一定會兼顧執行妥當性與人道需求。
內政部移民署8日透過新聞稿說明,目前獲准在台定居陸配約14萬多人,經清查發現,僅部分當事人尚未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對於在台長住、安居樂業、奉公守法、認同中華民國的陸配,若有文件申請困難,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