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高雄國稅局提醒,買金飾千萬別忘「拿發票」,加工費仍屬應稅範圍,若商家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店家更恐遭補稅處罰。(圖/翻攝自Pixabay)
金價狂飆成全民熱話題,「存金成風」帶動民眾搶買金飾投資避險,不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買金飾千萬別忘「拿發票」!尤其是加工費仍屬應稅範圍,若商家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不只買家權益受損,店家更恐遭補稅處罰。
根據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0款規定,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金飾等「黃金本體」免徵營業稅,但加工費則屬應稅範圍,須另開應稅統一發票。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8條第2項,銀樓業者在銷售金飾時,應分別對「黃金價值」與「加工費」開立免稅與應稅發票,交付消費者。
國稅局舉例指出,民眾A君在銀樓購買一條金項鍊,黃金本體價值為96,192元,加工費為5,000元。店家應開立96,192元免稅發票與5,000元應稅發票。若僅開單一發票或漏開其中一項,將違反營業稅法第32條、第35條,恐遭處罰。
實務上,不少銀樓業者因誤以為「金飾全部免稅」,未依法區分並開立發票,不但損及消費者中獎權益,更可能觸法挨罰。國稅局強調,業者應審慎開立發票,民眾購買金飾時也要主動索取,以保障自身權益並提升中獎機率。
高雄國稅局提醒,若對發票規定有疑問,可撥打0800-000-321洽詢,或透過「國稅小幫手」線上客服查詢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