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兒子被控性侵偷拍胞妹,遭到2老提告撤銷贈與財產共1790萬元。(示意圖/Pexels)
高雄王姓老翁與妻子育有1子3女,但卻從2001年起將950萬股票與840萬現金陸續贈與獨子,後來赫然發現兒子在40多年前分別亂倫2名親妹,因此憤而提告撤銷贈與,案經法院審理後,認為獨子的行為屬於民法規範的撤銷贈與要件,因此判決兒子要歸還1790萬財產。
判決指出,王姓老翁膝下育有1子3女,但又特別寵獨子,因此在2001年起便與妻子將名下950萬股票和840萬元現金贈與兒子,不料意外得知兒子40多年前曾對2名胞妹伸出狼爪,雖因當時年幼未被揭發,但長大後仍有不當行為出現,2021年間,兒子甚至在家中裝設針孔偷拍妹妹,再因老父的照護問題打架,妹妹也因此聲請保護令獲准,後來兩老得知兒子的荒唐行徑後相當氣憤,已嚴重違背倫理,符合撤銷贈與要件,於是提告要求返還財產。
兒子在庭審時主張,早年被控猥褻已獲地檢署不起訴處分,且妹妹早因父親重男輕女的態度對他提告並聲請保護令;再者母親已失智,胞妹以父母名義提告已違背父母親本意。
法官詢問王姓老翁時,發現他對於家中狀況都能清楚陳述,也明確表達要請律師提告;縱然王妻有輕度失智,但醫院診斷其認知能力穩定,且能在庭審正確應答,認定2人都有訴訟能力。
法官也認為,即便兒子遭猥褻及性侵的指控獲得不起訴,但2021年與胞妹打架遭法院判刑拘役20天,已符合故意侵害要件,依法可撤銷贈與,因此兒子必須歸還母親840萬元現金,但父親的950萬股票及現金部分,因父親在審理過程中過世,因此要歸還給遺產繼承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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