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妻子生活習慣太差,房間堆滿雜物,蟑螂叢生,丈夫忍她33年,訴請離婚。(示意圖/Pixabay)
台中人妻阿花(化名)跟丈夫阿國(化名)結婚,因女方生活衛生習慣差,房間堆滿雜物,蟑螂叢生;人夫無法忍受,搬離住家獨自生活,但女方仍屢勸不聽,無奈訴請離婚;雖妻子聲明不要離婚。但法官認為,雙方分居已4、5年,無法忍受住處及房間堆滿雜物造成環境髒亂的生活習慣,迄今無法溝通獲得共識,判准離婚。
人妻阿花(化名)跟丈夫阿國(化名)1991年10月29日結婚,但女方不愛自身清潔,生活衛生差,房間堆滿雜物太過髒亂,蟑螂叢生,2006年就分房睡,2019年搬離台中,到高雄自己工作生活。
阿國主張,提供阿花生活費用不曾間斷,但女方不曾工作賺錢協助家計,卻天天早出晚歸,對家庭不聞不問,不整理家中清潔,且子女也幫忙清掃好幾次,不到兩個月髒亂依舊,屢勸不聽,多年來仍未改善,無奈訴請離婚。
人妻阿花答辯,不要離婚,還反控阿國搬出去已經有5年,也沒有告知,3、4個月回來一次,看一看就走了,認為環境清潔有改進,但不滿意,對方把東西丟掉。
阿花還反控,阿國祖先都沒有拜,房子管理費用都是他在繳,自己工作去市場賣衣服一個月1萬多,但男方卻堅持逼離婚,希望回來大家好好相處,並聲明不要離婚。
法官依據房屋髒亂的照片,及子女證述,認為雙方分居已4、5年,無法忍受住處及房間堆滿雜物造成環境髒亂的生活習慣,迄今無法溝通獲得共同生活或生活整潔度共識,顯見雙方已無法互信、互愛、互諒,因此請求准予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