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晏琳/台北報導

▲宜蘭縣新澳隧道發生連環車禍,釀1死11傷。(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宜蘭縣新澳隧道發生死亡車禍,釀成1死11傷,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表示,肇事車輛確實有超速、超載之事,推翻公路局先前說法。對此公路局表示,各項調查結果仍有待檢調單位釐清;而該公司因未落實駕駛人教育訓練,將依法開罰9萬元、吊扣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張立言指出,經檢視肇事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測速表來看是有超速,這段路速限為40公里,但推估當時砂石車車速將近75公里,並且也有超載貨物約3000多公斤;當時司機完全沒有剎車和減速情形,一路衝撞15秒,司機說撞到後才發現有車,完全沒有注意前方車陣,一路衝撞15秒才停止。等同推翻昨日公路局宣稱砂石車沒有超速的說法。
公路局台北區監理所則回應,昨日說明之行駛速度為車輛GPS回傳之紀錄,相關數據資料均已同步提供警方,各項調查結果仍有待檢調單位釐清。蘇澳分局針對事故車輛有裝載貨物超過核定總重肇事致人傷亡,已製單舉發處該公司罰鍰並吊銷該駕駛人駕駛執照。
另外,查核該公司因未落實駕駛人教育訓練,且無佐證資料可稽,台北區監理所將依公路法處新台幣9萬元罰鍰並吊扣該事故車輛牌照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