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2019年間,高雄一名王姓女子與中國籍韓姓男子結婚,未料結婚僅半年,就又結識台籍曾姓男子,2人在隔年結婚。韓男得知王女返台後,竟與其他男子結婚生子,跨海提告重婚罪並求償。案經法院審理,判王女犯重婚罪處2個月徒刑;民事侵害配偶權,應賠償韓男16萬元。

▲王女因重婚罪判刑且須賠償16萬。(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指出,王女於2016年結識韓男,交往數年後於2019年4月間,2人在中國大陸青島省辦理登記,但結婚隔天王女就回台。婚後半年,王女交往台籍曾姓男子,於隔年10月間結婚,在2021年懷孕生下2名女兒。
韓男得知王女與他人結婚生子,氣的跨海提告並求償,韓男主張,王女婚前就不斷以各種理由向他索要金錢,結婚時,王女又收了他26萬元人民幣聘金(約合台幣118萬左右),以及金戒、鑽戒等,婚後半年也準備來台團聚,卻在申請入台證期間,去電發現曾男的存在。
不過王女辯稱,她與韓男是在台北認識,當慈韓男使用假名,還自稱是陸企派駐台北的經理,她直到登記時才發現韓男說謊,卻被對方以私密照威脅,被迫與韓男結婚。但法官調查發現,王女婚後曾2次申請要讓韓男來台團聚,王女也沒有提出她與韓男間的婚姻關係非合意,難以認定其說詞。
法官指出,婚姻是配偶雙方形成的永久結合關係,當事人應互守誠信,及維持圓滿的權利與義務,因此刑事判王女犯重婚罪處有期徒刑2個月,民事賠償部分,王女與曾男侵害韓男配偶權,判2人應賠償16萬台幣給韓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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